煙標新發現
煙標新發現
煙標新發現
淘舊書時,在一些舊單據中,我偶然得到一些煙標,有春城、金沙江、昆明、楓葉、鐵馬、勁松、紅纓、紅梅等。閑暇無事翻看這些煙標時,我發現了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同一品牌的香煙,有不同的生產廠家,而同一圖案的煙標,生產廠家和名稱又不相同。這在今天是無法想像的,也是值得玩味的。
昆明素有“春城”之美譽,“春城”香煙在云南是家喻戶曉的大眾消費品。我有幾枚上世紀70年代的“春城”煙標,均為綠底紫字,字的寫法完全一樣,一邊為漢字,一邊為拼音,區別在于生產廠家不同:一為玉溪卷煙廠,一為中國煙草工業公司昆明分公司,一為昆明卷煙廠。
與此相同的還有“紅纓”煙標,我藏有三種,兩種是玉溪卷煙廠的,一種是中國煙草工業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它們的圖案設計也不同:一種是題圖所示的;另一種圖案較簡潔,綠色光環中突出旗和紅纓槍,顏色為紅綠搭配;昆明分公司的全為紅色文字和拼音。
以上都是同一品牌卻是不同廠家生產的煙標。
幾年前我還得到一枚“大公牌”煙標,半邊為一個倒三角形,上方有“優良國貨”四字,中間有一架天平;另半邊是用橙色線條組成的一個小橢圓,圖案和文字同前半邊相同,為地方國營云南紙煙廠制。不久前又淘到一枚圖案與“大公牌”設計相同的煙標,可仔細一看發現,其實是“天秤牌”的。“優良國貨”變為“注冊商標”,是中國煙草工業公司出品的。
這些又是不同廠家生產的不同品牌的香煙,但圖案設計卻是一樣的。
幾枚煙標就可以記錄一段不平常的歷史。可以看到,改革開放以前,我國是沒有知識產權和品牌意識的。別人生產什么,用什么牌子,我也可以用同樣的品牌;別人怎樣包裝,我也可以照葫蘆畫瓢。但現在這樣做可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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