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仿制品,它反映了遠古居民獸皮裹腳的原始形態。數十萬年以前,人類為了保護腳部不受傷害,已學會了用動、植物的皮或莖裹腳。特別是皮革之類的東西是狩獵以后得來的剩余產品,因為它的質地堅韌耐磨,防寒保暖,所以被用來當作服飾和"鞋襪"穿。這就是人類最初的鞋。
金蓮舊時指纏足婦女的纖足。后引申為小腳鞋。其起源眾說紛紜,史學界一般認為金蓮始自五代南唐。李后主令宮女睿娘用帛纏足成弓狀,在金制蓮花臺上跳舞,故稱"三寸金蓮"。后從宮廷到民間,形成婦女纖足以小為美、為貴的民俗。建國后已絕跡。它的精細工藝,作為歷史進入博物館。民間有個傳說,隋朝煬帝是一個荒淫無道的昏君,他去運河游玩,不想用男丁,而改用百名美女為他拉纖,一位鐵匠的女兒吳月娘被選中。吳家父女非常痛恨煬帝,準備借此機會刺殺煬帝。吳父專為女兒打制了一把三寸長、一寸寬的蓮花瓣刀。吳月娘將刀用布裹在腳底下,同時把腳也盡量裹小,又按裹小的腳做了雙鞋,鞋底上刻上蓮花,十分漂亮。煬帝見后,非常喜歡,就下旨召見吳月娘近身,想看看纏足。吳月娘等侍臣走開,慢慢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花"刀刺向煬帝,煬帝一閃身,被刺中手臂,煬帝隨即拔刀向月娘砍去,月娘自知事已敗露,便投河自盡了。煬帝回宮后下了一道圣旨"女子再美,裹足者不選"。但民間為了懷念吳月娘,都紛紛裹起腳來,以示紀念。
滿族繡花鞋
這是滿族婦女穿用的高底"旗鞋",即滿族繡花鞋。它的最大特點是鞋底特別高,木底的形狀分上寬下窄的花盆底和上寬下圓的馬蹄底,所以人們習慣稱"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統稱為"高底鞋"。其鞋底用木頭做成,一般高5-10厘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達25厘米左右。木底用白布包裹,鑲在鞋底中間的部位。鞋幫上多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木底靿身部分也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滿族統一全國后仍然實行"八旗制度","旗人"的社會等級最高,高底旗鞋自然就成了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滿族貴族青年女子穿用。滿族不尚裹腳,實行"天足",所以旗鞋一般都比漢族的小腳鞋要大一些。關于"高底鞋"的起源,還有一傳說: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占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樹杈子,終于取得了勝利。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并世代相傳。現在,這些木底旗鞋只有在文體娛樂活動中穿用。
白族兒童"虎鞋"
生活在云南大理蒼山、洱海之間的白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人杰地靈,風俗習慣獨特。農歷三月三是"趕月街",白族婦女要穿繡花鞋。清代《月街詞》中"烏綾帕子鳳頭鞋,結隊相攜趕月街",指的就是白族婦女的包頭和繡花鞋。農歷4月23到25是傳統盛會"繞三村",白族婦女要穿布制的"白節鞋"。白族繡花鞋不僅婦女喜愛,兒童也愛穿。您現在看到的這雙兒童"虎鞋",與其他民族的虎頭鞋在造型不完全相同,獨具民族特色。鞋為棉布底,紅色絨面,上繡有"分體"虎形,鞋幫頭部為虎頭,虎額頭有"王"字,上以毛裝飾,構圖十分講究。整個造型極似臥虎,寓意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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