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義軍幣
明末義軍幣
明末義軍幣
本人收藏一枚興朝通寶錢,黃銅質,正面鑄對讀式楷書“興朝通寶”四字,背穿孔上下鑄“壹分”字樣,書體遒勁,制作工整,錢體直徑4.6厘米,孔1厘米,重18克。興朝通寶錢除壹分外還有五厘與小平錢共三種,全為銅質,但皆為折銀使用的權銀錢,即壹分錢當銀“壹分”,五厘當銀“五厘”,小平錢當銀“一厘”使用。
1646年夏,由張獻忠率領的一支農民起義軍北上抗清。在四川西充縣張獻忠戰死,余部由義子孫可望率領,于1647年(順治四年)4月從四川南下云貴,自稱平東王,建立興朝政權,于1649年在昆明鑄興朝通寶錢。1651年(順治八年)2月,孫可望接受南明永歷朝授予的秦王封號,遂奉永歷為正朔,停鑄興朝通寶錢。故興朝通寶錢實際鑄造期僅兩年左右,主要流通區域是在孫可望勢力所及的云貴等部分地區。孫可望所鑄的興朝通寶錢與其義父張獻忠所鑄的大順通寶錢格局一脈相承,屬義軍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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