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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行為藝術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詞匯,但是很多打著行為藝術旗號的表演,尤其是裸體行為,仍然會引起公眾的廣泛爭議。不過,此次北京畫家何云昌在美國被捕,引人爭議的卻不再是行為藝術與裸體,而是行為藝術與法律的關系。在美國、英國、法國等西方國家,裸體的行為藝術并不鮮見,甚至上千人的裸體游行也沒有被官方否定。為什么何云昌卻因為行為藝術而被起訴呢?
對國內外相關法律做過一些研究的法律界人士楊濤經過分析認為:在國外,裸體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一種是通過裸體來表達政治意見,爭取言論自由,像八國峰會期間的千人裸體大游行。一種是英國、法國、意大利等國家的海灘裸浴,這是一種休閑方式。再有就是行為藝術,法、英等國都有過幾萬人的裸體聚會,這些行為一般都不被官方認為是犯罪。
而北京畫家何云昌的被捕,就像新聞報道中所說,游客是以為他要“自殺”,所以才打電話報警;而當地警方也認為“何的行為簡直不可思議”。對此,楊濤說,何云昌應該不是很嚴重的行為,處罰也應該會很輕,可能關幾天,或者處以一定量的罰金。
對美國法律比較熟悉的楊濤說,美國不僅有聯邦法律,各州也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并不相同。如果該州民風淳樸,文化生活比較保守,基督教氣氛比較濃,那么他們可能會認為何云昌的行為有傷風化;而有的州相對自由,可能就會寬容像同性戀、裸體藝術等行為。
從法律角度來看,對于裸體行為來講,藝術行為和其他不良行為比較難區別,一般在公共場合都不會被接受。約定俗成是,如果是自己的事情,哪怕輕微地違反道德,那也沒有太大關系。但如果在公共場所有礙觀瞻,恐怕就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雙重約束。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法律并沒有專門針對裸體行為藝術的規定,只是涵蓋在大的法律框架之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就有相關規定。明年將要出臺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一條: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要受到處罰。
目前的現狀是,如果在偏僻的地方,參與的人少,影響也不大,那么可能也不會被干涉。而如果是在公共場合表演,妨礙了公共秩序,就會受到法律的限制。而如果是營利性裸體表演,或者是猥褻,那是要觸犯刑法的。
最后,楊濤認為,行為藝術應該有兩個基本的底線,一是不要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二是不能強迫不想觀看的人接受行為表演。所以,行為藝術最好在特定的場所,展覽館、藝術館等地方。不要影響不愿意看的人,不能以藝術為名義搞其他活動,如果你的行為藝術讓公眾無法分辨,那么遭到投訴是很正常的事情。西方雖然寬容度要相對大一些,但也不能容忍隨時隨地任意的裸體。
行為藝術已經不再驚世駭俗
鄭立華:中國商報記者
王 邁:曾經的行為藝術家,曾獲
美國亞洲文化委員會ACC
當代藝術獎,現改做裝置
藝術。
記者:何云昌的事情你聽說了嗎?你怎么看這件事?
王邁:這其實不算什么大事,在美國被抓的人多了。
記者:國外也有很多裸體的行為藝術表演,甚至是幾千人的裸體游行,為什么有的會觸犯當地的法律,有的就不會?
王邁:這個事情,當時人們可能不太知道何云昌在干什么,他們可能對白種人裸體覺得很正常,但是他們看到一個黃皮膚的裸體,他們可能不理解他的意圖。
記者:以前國內有過被抓的先例嗎?
王邁:有。以前有個馬六明,做裸體表演被抓,罪名好像是淫穢,被關了好幾個月。這是大概十幾年前的事情了。當時的裸體行為對社會還有一定的挑戰性,在當時還具備一定的意義。但是后來再做裸體已經不那么驚世駭俗了。
記者:目前國內行為藝術的情況怎樣?
王邁:國內現在也還有,但是沒有以前那么熱了,我自己現在也不怎么做了。大概在2000年以后,這個行業變得很混亂,干什么的都有。我覺得大家把行為藝術變成一種體育比賽了。比如今天你吃了個孩子,明天我吃了自己,后天他吃了父母,等等。行為藝術已經不是智慧的表達,而是變成血腥和暴力的比賽,這是我很反對的東西。這樣的行為表演離藝術家想要闡釋的智慧的東西越來越遠,離藝術也越來越遠。行為藝術變成了揚名立腕的機會,一種最廉價的出場方式。越來越簡單化,越來越弱智。所以我覺得沒必要再做了。
記者:目前國內做行為藝術的人多嗎?是只做行為,還是什么都做?
王邁:后現代藝術沒有絕對精英化的東西,人人都可以是藝術家。不過目前國內基本沒有純粹搞行為藝術的,都兼做其他領域,賣畫,賣雕塑,否則無法謀生。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專門做行為藝術,一般不可能太純粹,太純粹往往無法生存,會死掉的。
記者:怎樣看待西方國家和國內的行為藝術的環境和氛圍?
王邁:西方的行為藝術也曾經很混亂,但是到現在逐漸清理開了,他們的行為藝術已經逐步形成一個圈子,與美術等領域基本分開了。國外有很多行為藝術方面的民間組織,這種組織也不是固定的,他們每年都會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一些活動,邀請世界各地的行為藝術家進行創作表演等活動。但在中國,身體的表達可能更容易被關注。中國現在也有行為藝術節,目前有兩個組織,每年一個組織都有一屆活動,也會請國外的一些行為藝術家來進行交流。
記者:你自己也做過行為藝術,你怎樣看待行為藝術中的裸體表演?
王邁:其實行為藝術中的裸體表演很微弱,表演的范圍很小。我覺得恰當的行為藝術還可能對青少年有益,釋放自己的天性。盡管一個行為藝術的作品很差勁,但是作為藝術家他有表達的權利。不管是跳河也好,跳油鍋也好,這是他自己的事情,與法律風馬牛不相及。
其實裸體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什么驚世駭俗的了。不要一聽裸體就害怕,其實沒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所謂藝術家可能會打擦邊球,沒人理的時候,我就表演;有人告,那就最好,更達到了宣傳的目的。
記者:那么,難道行為藝術沒有限度,什么都可以做嗎?
王邁:比較純粹的藝術應該是被接受的,但問題的關鍵是界定,如果行為藝術有礙觀瞻,或者影響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那么一定會有否定的聲音。不能因為你是藝術家,你是在搞藝術,你就可以什么都干,你要想到你應該付出的代價。
一般說來,藝術家是有表達的自由,但是他的自由是在一定范圍內,公眾也有不看你表演的自由,你不能強迫公眾來看,來接受你的表演。所以,行為藝術如果遭遇公眾起訴,那么說明還是侵犯了公眾的權益。但是這是法律要探討的問題,不是藝術家要探討的問題。藝術家要探討的只是作品本身的優劣。
記者:在公眾場所做行為藝術之前,應不應該到有關部門申請,有沒有機構來進行管理?
王邁:這種事如果需要批準的話,大概就沒有行為藝術了。
記者:你覺得應不應該給行為藝術以專門的法律界定?
王邁:以前也有人提過這樣的建議,但是,單獨給一種藝術立法是不可能的。其實,那些藝術家一般也不會干違法的事,他們還要留下性命,留下健康的身體,好好享受生活呢。所以大家都可以放心。如果真有人做下了什么違法的事情,他肯定后悔死了,沒有人為藝術這么冒險。都琢磨著怎么名利雙收呢(笑)。
北京行為藝術家
在美被捕
據美國《僑報》報道,來自北京的行為藝術表演者何云昌(He Yun Chang)因在尼亞加拉瀑布激流中進行裸體表演被捕。警方指控他在公共場所行為不當和暴露身體。
10月22日下午,38歲的何云昌脫光衣服走進尼亞加拉瀑布上游的河流,距離尼亞加拉大瀑布只有不足百米的距離。何云昌裸露的身上系著一根繩子,以防身體被湍急的河水沖走,他原準備在河水中待上24個小時,但不久即被尼亞加拉公園警察逮捕。
警方在法庭指出,何云昌身上系的繩子一頭系在岸邊物體上。當他趟水進入河流40到50米后,繩子開始松動,所以他不得不向岸邊返回。游客在看到何進入河流后,還以為他要自殺,便打電話報警,警察趕到后把何拖上岸。
兩名水牛城大學的學生當天也遭到行為不當的刑事指控,原因是在何云昌裸體進入河流時,兩人在岸邊為他的行為藝術進行拍攝。據悉,何云昌應水牛城大學的邀請,來參加一個名叫“重塑當代中國藝術”的藝術展。早前,何已在水牛城的一個美術館前進行過裸體表演,當時他赤身裸體進入一個裝著混凝土的透明塑料箱內。
據水牛城新聞網報道,何云昌在尼亞加拉大瀑布的行為藝術表演,除了吸引一名游客打電話報警外,其實并沒有吸引到多少游客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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