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日想到集郵之痛
消費者日想到集郵之痛
消費者日想到集郵之痛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日又過去了。回顧一年時光,它給我們帶來不少思考。集郵也是一種消費,集郵者自然也是消費群體中的一分子。但在這一天,集郵者并沒有感到作“上帝”的快樂,反而,他們又想起已經纏繞他們多年的集郵之痛。
“痛”在何處?聚焦點就是“香港回歸”金箔小型張。小小一枚郵票,說是鍍上了金箔,面值就搖身一變漲到50元,這本來就夠荒唐了,外加一個軟馬甲,身價就又變到了100元。再將軟馬甲換成硬馬甲,售價更抬高到離譜的120元。120元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買到的,必須是集郵協會會員才能得到照顧。看似得到照顧了,實則以20元為代價得到的“照顧”卻分文不值。反過來,按500萬計在冊會員數,集郵協會會員向郵票發售部門貢獻了價值1個億的大蛋糕。對于那些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出現的愛好者,“痛”當然不只是這些,按最低售價100元、發行2000萬枚計,郵票發售部門在“香港回歸”金箔小型張撈取的資金,就多達20個億。而與郵票面值相等甚至高于面值的2000萬外包裝,數字更高達10億元以上!
轉眼10年過去,如今這款天價郵品表現如何?說來讓人寒心。面值50元的小型張,市場喊價只在36元左右,為面值的72%。這還是近幾月緩緩漲上來的價格,最低時,市場價曾跌穿30元。而身價等同于郵票面值的外包裝,早已被市場忽略不計了。2000萬“香港回歸”金箔小型張的收藏者,漫漫10年的長期等待,等回的卻是12.8億(以100元售價計)資金的無形蒸發。前些年發行方也坦然承認,“市場在(‘香港回歸’金箔小型張)重壓之下崩盤了”,但并沒能就郵票外包裝賣高價之事向集郵者做一個滿意的交待。集郵者、投資者以及圈外的參與者,有苦無處訴,有淚無處流。如果集體起訴,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的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訴訟了。
作為消費者個體的集郵者,最惱火的還是新郵預訂這款中國天字號“合同霸王條款”。按理普通消費者選擇商品,有權利對商品的造型、性能、價格等進行全方位了解,但集郵人的此項權利卻被郵票發售部門漠然忽略。集郵者購買郵票,必須服從發售方強制性收取全年訂金的霸王條約。即便如此,發售方也不保證未來一年中發行的郵票,包括套數和面值不做隨意變動。對于臨時增發的“短腿”郵品,甚至還可以單方毀約,重新制訂所謂“公正”的搖號供應方式。如果不執行發售方霸王式條款,集郵者則無法從集郵公司購到新郵。近兩年雖也喊在郵政窗口公開銷售,但能見到者鳳毛麟角。從這個角度,“合同霸王條款”就嚴重到野蠻剝奪消費者消費權利(集郵者集郵資格)的地步!類似做法即使在計劃經濟年代也能稱天下一奇。
不僅僅如此。紀特郵票不能正常使用于郵政服務的事件始終不絕于耳。不少偏遠地區的縣鎮郵局,甚至對集郵愛好者實寄首日封也進行百般刁難。個別省會城市的郵政分局局長,更直接在媒體上表示,郵票分通信專用和集郵專用兩種,紀特郵票被歸類于只能“集郵”的專用郵票!部分地區的郵政通信窗口甚至在所銷售的郵票背面加蓋特殊戳記,非特殊戳記郵票,一律不提供郵政服務。紀特郵票本是郵政通信資費的主體,發售方卻從部門利益出發,侵占消費者(集郵者)享受郵政服務的合法權益,真是天下奇聞。無奈的“集郵”郵票,不得不低調變臉,以“花票”形式在市場上打折出售。這也是近些年新郵在市場屢屢遭貶的主要原因。
集郵者消費權益得不到尊重,集郵熱情大大減弱。中國集郵大軍從1991年的1800萬,萎縮到現在的200萬左右,嚴格地說,就是發售方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惡果。由此也形成怪圈:集郵需求大幅萎縮,紀特郵票只能尋求郵政消耗;紀特郵票消耗受阻,只好低價向郵市傾銷;紀特郵票深幅打折,導致郵政通信勞動更大貶值。新郵價賤,又傷害了郵政員工的勞動價值,傷害了集郵大眾收藏熱情,更傷害了郵市正常發展的積極性。
“3·15”消費者日,消費群體中的集郵者看集郵之痛,最終痛的居然還是發售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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