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片盜用別人畫作 電影《投名狀》被索賠
宣傳片盜用別人畫作 電影《投名狀》被索賠
宣傳片盜用別人畫作 電影《投名狀》被索賠
時間:2007-03-22 09:06:00 來源:
名家
>宣傳片盜用別人畫作 電影《投名狀》被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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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偉1950年生人,山東人,曾任人民美術出版社美編,現為專業畫家。他的第一部連環畫作品為《邊防狩獵》(作于1974年),封筆之作為《楚漢之戰》(作于1997年),共創作連環畫作品30多部。連環畫《萊特灣大海戰》獲全國美展連環畫三等獎。油畫有《出征》、《暮云》、《國殤》等。出版有《讀者文摘十人插圖集》。大圖為其作品《猛將軍》,小圖為《刺馬》宣傳短片的截圖。
還在拍攝中的陳可辛新作《投名狀》因為一部宣傳短片意外陷入“侵權門”。19日下午,畫家王可偉一紙訴狀以侵犯攝制權、獲得報酬權、著作人身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將電影投資方法人代表陳可辛和韓三平告上了法庭。
畫家王可偉《刺馬》成了畫作發布
王可偉在電話采訪中向記者講述了怎樣發現的侵權,“我每天都看新聞,去年12月初一天我打開電視看到正在播出電影《刺馬》的新聞,其中劉德華、李連杰身后的背景版有一幅畫在眼前一晃而過,盡管一眼沒有確定那幅畫就是我的,但畫家對自己的作品都會很敏感。隨后發布會現場播出了一個宣傳片,我仔細看了一下,有10幅我的畫,只不過有些做了修改。這哪里是《刺馬》的發布會,根本就是王可偉的作品發布會啊。這個事情影響很大,當時有很多記者在場,而且這個視頻在網上流傳也很廣泛。很快就有朋友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我把這些畫給了電影那邊。”
至于為什么這些畫會被別人使用,據王可偉分析,“可能是我曾經出過畫冊,兒子和朋友還曾把一些油畫放在網上。以前也有人想用我的畫,就算是做一個小小的插圖都會找到我。找我并不費事,給美協打電話就行。連個招呼都不打,他們這絕對是侵權,著作權法香港人應該比我們更清楚。”
王可偉認為這部講述清末案件的影片使用《大漢將軍霍去病》、《武松打虎》、《昭君出塞》等其他朝代人物的故事做宣傳畫面已經很讓人難以接受,而其中有兩幅還把漢將頭盔篡改成清代將領帽子,有損漢朝名將的威風,更是讓人氣憤。
原告律師索賠金額81萬余元
記者撥通王可偉律師北京源清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向芳的電話,對方表示在昨天下午2點到3點之間,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電影《投名狀》侵權內容包括: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多個名目,具體內容包括‘短片最后署名陳可辛作品、一幅《武松打虎》中將虎切掉就剩下了武松、《猛將軍》中將漢代將領的帽子改成清代官帽’。”
孟律師表示目前已經完成了證據公證的程序,“我們已經完成取證過程,證據包括去年12月4日新聞發布會時播出的視頻短片。此外我們還有一個參考案例,1997年劉繼卣的《武松打虎》被山東景陽岡酒廠侵權使用,對方賠償了20萬。王可偉的作品目前市值為每平方尺9800.8元,根據這個和劉繼卣的案例,我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平均為每幅7萬元、還有律師費等其他費用一共81.2208萬元。在到法院起訴前,我們曾經試圖聯系電影方面的人,但問過中影,對方表示不知道,再轉到中影華納橫店推廣部,說讓問陳可辛,而陳可辛正在外地拍戲,根本聯系不上。”孟向芳律師表示,法院立案后會在一周內通知被告,“我們希望對方能夠支付我們要求的賠償金,當然也希望對方能夠以真誠的態度道歉,達到和解。”
中影華納橫店短片沒有特別公布
記者撥打中影華納橫店工作人員電話,對方表示對此事一無所知,回憶當時發布會宣傳短片播出的情況時,對方表示,“去年12月召開新聞發布會確實播出了這么一段視頻,但其中并沒有演員們的造型,定裝照直到前幾天在上海開探班發布會時才出來的。那個短片中只不過就是一些假想圖,讓大家有一個感性的認識而已。”
據悉,當時的那個短片視頻并沒有特別公布,目前原告方面掌握的視頻也只是發布會上播出畫面中包含的短片片斷。而陳可辛方面到截稿時一直沒有聯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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