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中國印”不該成為新禁忌
奧運“中國印”不該成為新禁忌
奧運“中國印”不該成為新禁忌
最近在網絡上流行一個帖子,內容是將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會徽“中國印”改成了公共衛生間的性別標志。眾所周知,“中國印”印章正文是一個“京”字變形幻化的運動人形。所謂“惡搞”者給“京”字“穿”上了“裙子”,便成了一個惟妙惟肖的女性形象。然后將原圖和修改圖下面的奧運五環標志分別改成“男”字和“女”字,便湊成了一對公共衛生間的性別標志。(《法制晚報》1月11日)
單看這一對標志本身,客觀說,確可謂渾然天成,妙手偶得。然而,這一創意卻遭遇了軒然大波,引起了巨大爭議。比如有學者稱:“這種惡搞奧運標志的行為對奧運形象會產生負面影響,這是一種對中國精神、奧林匹克精神的褻瀆……而且是對人類共同價值理念的挑戰。”從諸多的網上留言可知,但凡持反對意見者,大多持類似“惡搞”論、“褻瀆”論。
要我說,對此一行為這樣定性,未免言之過重。將奧運會會徽“惡搞”成性別標志,充其量有些無聊而已,與奧林匹克精神并無多大關系。奧林匹克精神的精髓是什么?除了“更快、更高、更強”外,還有健康、快樂和平等,奧運會實際上相當于全世界人們的狂歡節,它不是宗教儀式,不是加冕典禮,它只不過是一場聲勢浩大的健身和娛樂,有關其本身的一切都不應該具備什么禁忌色彩;有關奧運會的一切都應該是愉悅的、輕松的。如果連奧運會會徽標志都成了禁忌,連幽上一默都不成,則這樣的奧運會未免太累,太嚴肅,太不近人情了。
全面看來,即便真的將“中國印”用于公共衛生間的性別標志,其實也無甚不妥,決不應該被歸于“惡搞”、“褻瀆”或“侵權”之列。首先,這不屬于商業目的,所以侵權是談不上的;其次,這也根本算不上什么褻瀆。一些人之所以反對將其用于衛生間的性別標志,大約是考慮衛生間是“藏污納垢”的場所,有“不潔”的嫌疑,將“中國印”用于此處是“明珠暗投”。其實,社會發展至今,公共衛生間早已經不是骯臟的代名詞,而成為最能體現文明程度的細節部位。而且,衛生間并非什么見不得人的地方,上至奧委會主席,下至普通運動員,誰能不使用衛生間呢?因此,如果真能將漂亮的“中國印”巧妙地用作衛生間的標志,只會在“人文關懷”方面增分,這不僅是對奧運精神的廣泛宣傳,而且還會增加幽默效果和喜慶氣氛,決不會有任何低俗、骯臟、不莊重之感。
認為奧運會會徽不能被用作性別標志,實際是一種講究“文化禁忌”的心理在起作用。當然泛泛說來,講究一定的“文化禁忌”是必要的。但是,所謂“文化禁忌”也分為兩種:有一些“禁忌”是必要的、必需的,只有人人遵守,才能保持全體社會成員的敬畏之心,凝聚道德共識,確保精神文化的指向,傳承文明概念和秩序;即便有些“禁忌”已經不必要、不必須甚或是迂腐的,但因為這種“禁忌”流傳久遠,已經深入人心,也必須遵守。但另外有一些“禁忌”,卻是非常可笑、必須摒棄的,比如古時候對尊長的名諱禁忌,文革期間領導人的圖像禁忌等。將奧運會會徽標志視作一種禁忌,其荒唐程度便近似于后者,這是一種不必要的自我設限,是一種落后的“名教崇拜”,甚至是一種自我的精神閹割。
講求自我約束和節制、保持一定的敬畏之心,是人類才具有的能力和美德。但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在講求精神解放和文化現代化的今天,對種種精神設限、人為制造新的“文化禁忌”的狀況,一定要慎之又慎,提高警惕。如果連這么簡單的一個圖像標志都可以成為“禁忌”,則在幽默感的流失之外,我不知道我們還會不會人為創造出更多的禁忌和禁區。
凡注明 “卓克藝術網”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于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卓克藝術網”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注明來源卓克藝術網,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絡知識產權。
掃描二維碼
手機瀏覽本頁
手機瀏覽本頁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