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華辰拍贗品一審敗訴 拍賣公司不擔責
狀告華辰拍贗品一審敗訴 拍賣公司不擔責
狀告華辰拍贗品一審敗訴 拍賣公司不擔責
一幅名為《偉大的戰略決策》的油畫被拍賣公司以88萬元高價拍賣后,卻被油畫作者告上法庭。三名作者認為拍賣品并非自己的作品,以著作權受到侵犯為由狀告拍賣公司和委托人。昨日,一中院一審駁回了三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作者認為88萬元油畫系偽作
去年11月5日,在北京華辰拍賣公司舉行的“紅色經典”拍賣
專場中,山東的姜召文委托華辰拍賣了一幅名為《偉大的戰略決策》的油畫作品,署名作者為安明陽、車永仁和張永典,該作品最終以88萬元成交。
三名作者在起訴中稱,經與原作品的圖片進行對照,發現這幅《偉大的戰略決策》與原作有十多處不同,遂認為華辰拍賣的油畫是偽作。原告認為,委托人與拍賣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他們的著作權,要求委托人姜召文和華辰公開道歉,支付著作權侵權賠償金88萬元,精神賠償金3萬元。
委托人出示證人證言,華辰自稱無責
庭審中,姜召文提交了王付和高志明的證人證言。高志明原為國防大學上校參謀,其證言稱該油畫原陳列在國防大學校史館內,后以6萬元賣給王付。王付證言稱其從高志明處購得該畫,后賣給姜召文。
華辰公司表示,按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其已盡到了了解油畫來源的義務,不應對油畫真偽負責。
法院認定委托人和拍賣公司均無責
法院認為華辰公司拍賣的畫是否系偽作與其是否要承擔侵權責任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系。而華辰公司在接受委托時了解到該畫系姜召文從國防大學購得,基于其收藏家的身份,華辰對其給予較普通人更大的信任并無不當。另外,在沒有證據證明“姜召文明知或應知該畫系偽作而進行委托拍賣”的情況下,其亦不應對原告所稱的侵犯著作權一事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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