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減郵票另辟蹊徑
附減郵票另辟蹊徑
附減郵票另辟蹊徑
從今年11月15日起,國內信函、明信片業務資費標準上調。集郵源于郵政,可以說每次郵資調整都會引起集郵愛好者的關注。而早在1990年7月31日,我國基本郵資保持不變長達40年后作首次最大規模調整時,已有一位上海集郵者“先知先覺”提出了一項集郵發明——“附減調資郵票”。
謝大勝,上海市一位普通的會計師,也是一位普通的集郵愛好者?;蛟S是集郵者固有的獵奇心理,也或許是會計師對數字的天然敏感,謝大勝攜同其子謝志杰發明了一種前所未聞的“附減調資郵票”,并向專利局申報外觀設計專利。所謂“附減調資郵票”簡稱“附減郵票”,是相對于已有的在面值之外添加數值的“附加郵票”。而公眾和集郵者最為熟悉的“附加郵票”當屬附捐郵票。
“附減郵票”絕非異想天開,無中生有。事實上,從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7月1日的9個月里,國內常用郵資調整了7次,其中增加郵資5次,降低郵資的2次。而從1990年7月31日起至1999年3月1日,三次國內常用郵政資費的大幅度調整均是上調,以致于給人郵資調整就是上漲的錯覺。
從世界范圍而言,“郵票之父”英國的羅蘭·希爾1837年在其《郵政改革:重要性和實行辦法》一文中提出了均一郵資的主張和預付郵資的方案,直接催生了“郵票”的概念,堪稱現代郵政史上打破固定思維模式的偉大發明,其切入點正是降低郵資。
以往各國郵政在應對郵資下調時,常臨時采取將高面值郵票剖開或加蓋改值出售貼用等非規范措施,甚至索性發行僅適用郵件類別標識的字母郵票、無面值郵票,以不變應萬變。
1991年9月25日獲授權公告的謝氏“附減郵票”構想另辟蹊徑,郵票面值改為“A-B”公式的新穎數字組合,“A”表示調整前的郵資標準,“B”為調資額,通過減號“-”運算后即為該郵票的售價。按照發明人的設想,“附減郵票”同樣適用于郵資上調,即“A”理解為調整后的郵資標準。
盡管迄今尚無國家和地區的郵政部門將這項集郵發明真正付諸實施,但謝氏父子已抓住1990年至1999年三次國內基本郵資調整的時機,先后設計印制了三種“附減郵票”集郵紀念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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