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莎夫人蠟像館惡搞者不堪“騷擾” “有人發郵件侮辱我”
杜莎夫人蠟像館惡搞者不堪“騷擾” “有人發郵件侮辱我”
杜莎夫人蠟像館惡搞者不堪“騷擾” “有人發郵件侮辱我”
“我受到公眾譴責,知道錯了。但沒必要每天打電話、發郵件,有些言詞太嚇人!”15日,張德(化名)說。
之前,他關掉了手機、博客、網頁、msn(網絡聊天工具)。“風雨”源于:他和朋友惡搞上海杜莎夫人蠟像館的一組照片,在網絡論壇被公布。
■張德:“我怕了”
“現在,你的生活怎么樣?”
“不好。被騷擾。有人發郵件侮辱我。msn上有人瘋狂加我。”張德說。
9月14日,本報刊發《上海杜莎夫人蠟像館“名人”遭非禮》,張德和朋友的一組不雅照片被他人在網絡論壇公布,引發多方爭議。此后,照片被國內門戶網站轉載,人物面部被“原汁原味”地公布出來。
接著,張德的生活突然“熱鬧”了———有人網上罵、發郵件罵、甚至打電話罵,不斷有記者要采訪,“好累,受不了。”
“最初,我把照片貼在專業網絡論壇上,說明不得轉載。”
張德說,但有人擅自轉帖,門戶網站再轉,搞成今天這樣。“真不明白,他們是怎么找到我的聯系方式的?”張德說,甚至有人這樣揣測,是不是我和什么人一起炒作。“我怎么一一解釋?”
截至發稿,張德關掉了手機、個人博客、攝影網頁,拒絕媒體采訪,給各大網站一個個打電話,要求刪除照片。
“怕了。我受到公眾譴責,知道錯了。”張德說,我還想繼續生活下去。
張德還告訴記者,他在新浪專門開設了博客,向Twins組合表示歉意,并保證會引以為戒,提高自身素質和修養,也會提醒身邊的朋友正確看待蠟像。
■律師:隱私保護,難
徐品飛(上海世代律師事務所律師):無論是個人博客還是公眾網站,都是公共領域的一部分。惡搞者將照片公布,那就表明他已放棄自己的權利。因此,網站轉載不構成侵權。
但如果發布照片的不是惡搞者本人,同時又在后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發布照片,那么,不管是發布者還是轉載的網站,都可能侵犯惡搞者的隱私權。
此次事態的擴大,可能和某些網站有直接關系,但這不侵犯惡搞者個人的利益,它侵犯的是公共利益。
■專家:惡意轉載不道德
蔣逸民(華師大社會學副教授):網站一味追求點擊率,博取公眾“眼球”,毫不顧及社會影響,折射了網絡道德的缺失。惡搞者抱著調侃、玩世不恭的心態拍這些照片,反映了社會的多樣性。他將這些信息放上網,造成了社會負面影響,必須承擔由此帶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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