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
行為藝術《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
行為藝術《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
時間:2006-05-24 15:09:00 來源:
市場
>行為藝術《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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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張海濤自訪自談
作品集體創作實施方案及步驟:
《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參與實施藝術家十人,在以前北京東村的行為藝術家集體創作實施地點妙峰山,同一月份再次重新體驗“為無名山增高一米”,并嚴格遵循原作方案“人定勝天,山外有山,天人合一”等創作理念及實施細則,新作品《仿•為無名山增高一米》實施方案及步驟如下:
一、參加集體創作的藝術家:
蔡衛東、蘇非舒、華繼明、劉港順、黑月(季勝利)、張海濤、江銘、李娜、陳元、林兵男女十人(按體重及出場先后為序)。
二、實施地點:
北京門頭溝區妙峰山
三、考察實施地點:
于2006年4月17—18日張海濤、林兵、蔡衛東已對妙峰山區進行詳細考察,初步選定3個實施地點,盡量與原作地點相符。
四、作品實施前期準備工作:
1、選擇時間須考慮一周天氣情況(電話查尋一周天氣預報),根據照片成像質量選擇時間。
2、購買135、120膠片各2卷,DV帶2盤,協帶原作圖片,通知攝影工作人員,說明拍攝角度,并準備好防寒、墊布及除草工具、秤、尺子。
攝影工作人員:沉波 攝像工作人員:齊中華
3、行程
a、招集藝術家在某處集合統一包車上山,安排好住宿,藝術家熟悉環境及地點,進行實施演練并定租第二天上山的車。
b、第二天早上上山實施作品,中午前結束。
五、作品實施過程:
a、按體重排列順序,重的藝術家在下面,輕者上疊。
順序為:①蔡衛東(147斤)、②蘇非舒(134斤)、③華繼明(134斤)、④劉港順(130斤)、⑤黑月(130斤)、⑥張海濤(124斤)、⑦江銘(119斤)、⑧林兵(118斤)、⑨李娜(女、108斤)、⑩陳元(女、105斤)。
公證人:胡鐵軍 測量人:齊中華
b、疊層方式(根據體重由底層到頂層)
最底層3個(①、②、③);第二層2人(④、⑤);第三層2人(⑥、⑦);第四層2個(⑨、⑩);頂層1人(⑧)。
c、記錄現場實施過程,除工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允許自由拍照。
2006年5月8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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